其實是不太看報紙的(字太小,眼力太差)但是今天在早餐店翻報紙的時候,被這個大標題吸引了,所以還是摘下眼鏡,一路看下去.....於是將它轉載,作為今天的生活分享。
◎張亦絢 圖◎顏寧儀
不久是多久?
1
上幼稚園的第一天,一個和我同樣第一天上學的小班新生被娃娃車撞死了。
我 們不是同部娃娃車,我沒有看到死亡場面。然而,幼稚園的老師不得不跟我們談這事,主要是為了告誡我們,從娃娃車下車後不可以繞到車後,跟其他小朋友揮手說 拜拜,因為我們太矮太小了,司機先生看不到我們──很多年後,我讀鋼琴家顧爾德的傳記,知道他因為心愛的狗被倒車中的車壓死,也發表過類似的傷心感言, 謂:養狗一定要養夠大隻的,不然容易被車輾過。這當然是胡說八道:大家都因此養大隻狗,小隻狗就讓牠去流浪嗎?
據大人說,我小時候就會跟這 個死去的小孩說話──說什麼?我不記得了。但是直到不久前,我才意識到我跟「他」「報告」的頻率,遠超過我自己的想像。只要我生命中一有類似時鐘指針「從 一走到二」般的移動感時,我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會從心裡拍電報般跟「他」說:嗨,我做了這件事。嗨,我到了這裡。嗨我變成什麼了。嗨。有時就只是「嗨」。
偶爾我甚至感覺「他」像《庫洛魔法使》中的「可羅」一樣,在我身邊飄來飄去,「他」非常輕,我從來不覺得「他」有重量。
很長一段時間我不能分辨「離別」與「永別」之間的差異。
鄰居的小孩來我家玩,為了不與她分別,我會讓她長時間地藏在床底下不給大人發現。阿嬤的火車要開了,會發現她忽然間找不到她的皮包──這當然都是我做的好 事。 我以為,只要我可以留住某個人的某個東西,我就能永遠留住她/他。我的這些殫精竭慮的鬧劇,最後當然都在大人的威脅下,以聲淚俱下做為收場。
然而到今天,我總還是比較同情在大人眼中不可理喻的小孩。小孩的痛苦與執著,都是因為,還沒有人類後來社會生活所必要的「時間感」。
2
一 個哭得聲嘶力竭的小孩哭什麼?因為母親說現在要回家,明天再來玩。事情發生在我住處附近的公園裡,我靜靜地觀察著:母親很好,很講理。可是小孩的肝腸寸斷 也不是單純的任性。他「現在」那麼幸福,他「現在」那麼快樂,將這一切硬生生地切斷、結束──這是不能理解的殘忍。他的哭聲在在要說的不過就是:「明天」 算什麼東西啊?
對小孩來說,糖果就還在他口中滾動流淌出美妙的汁液,從他口中把糖果掏出來,這是對他沒有意義的攻擊。從小孩的出發點出發,玩到一半不要玩,吃到一半不再吃,仍然是可怕的、難以接受的奧祕。
3
法國電視台上的紀錄片:猶太人回憶他們在希特勒治下喪失親人的經過。一對小兄妹,妹妹最多只有五、六歲,大約十來歲的哥哥負責找東西來給妹妹跟他兩人吃。一 天夜裡,妹妹忽然醒來跟哥哥說,她實在太餓了,她想現在就吃麵包,她不想等到明天。哥哥安慰她說,現在要努力睡著,不要想吃的,因為要是現在就把麵包吃 了,明天白天沒有東西吃,會更難過。小妹妹或許已很虛弱了,堅持了一、兩下,也就放棄了。第二天,這個夜裡餓醒的妹妹就去世了,原來她並沒有「明天」。
我想沒有誰比這個追憶中的哥哥更愛這個妹妹的,他希望她活得更長,他相信她也可以因為忍耐而熬得更久。但生命如此神祕,誰知道它的久,到底是多久呢?
醫生曾說我阿嬤不會再有多少時間了,我於是從巴黎飛回台北,在台北待了十天左右,才回到巴黎,幾乎只是把行李放好那樣的時間裡,就接到她去世的消息。醫生竟然不是騙人的。
4
對時間存在樣態痛苦地學習、相信、適應與不適應,自然影響了我對正義與書寫的想法。正義並不抽象,它至少要讓活著的人在活著時盡可能地享用。以差別待遇歧視 同志,不管是在婚姻或是生養小孩上,限制同志的發展,在我看來,都是無聊透頂的。這實在不是「給」不「給」同志權利的問題,而是國家立法落後於社會自由與 多元發展的麻煩。「同志權益」是所有人的權益,不只屬於同志所有。「支持同志權益」與「成為同志」完全是兩回事。成為同志這件事,我看比較像是成為偉大的 鋼琴家或獨一無二的傻瓜一樣,並不是想成為就能成為的。
然而書寫並不只是為了這些今天已經可以命名的正義,書寫者管的範圍更寬一些,我們要管的其實是,每個已有了名字的正義可能遺漏的「其他所有東西」。在死亡面前。
5
在阿嬤還沒有生病的更早以前,有一天,她特地把我叫到面前,慎重其事地告訴我:「妳如果不想結婚就不要結,知不知道?沒有關係的。沒有關係。」
「好啦,知道啦。」我為了掩飾我被她感動的程度而狠狠裝兇。她要明確地讓我知道:她在乎我甚於我是什麼。這種愛是如此全面:她不要妳一個閃失誤會她。
我知道她曾向人打聽我是否是同性戀。沒想到她得到的答案竟然是:「沒有啦絢就是很可愛啊,所以我們每個人都很喜歡她。」(這答法使事後知情的我大吃一驚,如果我擁有如此厲害的大眾魅力,我想我阿嬤一定更摸不著頭腦吧)──但是阿嬤顯然比大家想像的精明。
阿嬤繼續問道:「像阿嬤這樣的人,可以成為同性戀嗎?」
我覺得好笑,阿嬤那麼老了:「阿嬤妳幹嘛,妳想成為同性戀啊?」
她笑了,但很堅持:「不一定。」
她跟我問了一些同性戀到底是怎麼回事的枝枝節節,最後自己做出結論來:同性戀其實不錯,她如果不是年紀那麼大,她也要做同性戀。
這就是我曾擁有過的阿嬤。
這種愛是無法磨滅的。
阿嬤竟然先「出櫃」。
又更早的時候,阿嬤還曾說:「阿嬤要告訴妳,愛情是人生最重要的東西。」
我問她,要說她的戀愛故事嗎?
她說了對我來說一生難忘的東西:「愛情是放在心裡面的。」
我阿嬤是半文盲,她的信或電話簿都要靠我幫她寫。她的知識水平,在我眼中是比一般人都不足的。然而如果有所謂「愛的天賦」這樣的東西,我想她是一個真正的天才。
我 一向視戀愛為極端私事,親如阿嬤,除了國中時給她看過我收到的情書(信封而非內容),我從未說起一絲一毫──我們之間,有屬於我們之間的話題。這也是我跟所有人關係的原型。戀愛,是我自己成熟的過程,他人不可能代替我決定,也不需要知道太多。就像我阿嬤說的,愛情是放在心裡面的。阿嬤的推測,到底中了幾分並不重要,重要的是,這一切都不妨礙愛的存在。
(真)愛就是,不會妨礙愛。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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